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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厅第七十一期 2021年新市民积分管理政策解读

时间:2021年4月30日

发布人:市新市民事务中心积分科科长孙丽雅

主题:2021年新市民积分管理政策解读

市新市民事务中心成立于2013年12月31日,在市外来人员服务和管理办公室增挂牌子,负责在全市推进新市民积分管理工作。各镇(街道)都设有新市民积分管理窗口,负责受理新市民积分落户、入学、入医申请,然后由各评分部门进行打分,达到一定的积分新市民就能获得落户、入学、入医资格。市新市民事务中心每年都会广泛征求各镇(街道)、各部门意见,从依法行政角度对积分政策调整过程中涉及的加减分项目、准入条件等进行把关,在积分落户、入学、入医的受理、排名、公示、复核、准入、调剂等环节严格按照《常熟市新市民积分管理办法》操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评议,确保积分工作的公正、公开,积分管理实施以来未发生1起因工作人员私自操作引发的有效投诉。7年多来,新市民积分管理累积参与人次达40万,共有83928名新市民学生入读公办学校、9002人获得入医资格。2021年的积分入学还在申请阶段,目前受理新市民积分排名入学申请5639人,通过以房入学审核7415人。实践证明,由于设置了加分项目,新市民主动缴纳社保、主动接受流入地管理、参加志愿服务和义务献血的意识不断增强,在引导优化新市民素质结构提升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申请积分落户、积分入医、积分入学、申领市民卡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积分落户

申请积分落户的申请人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市区域内参加社会保险;

(二)在本市区域内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

(三)在本市区域内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积 分 入 医

申请积分入医的申请人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市区域内参加社会保险;

(二)在本市区域内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

(三)其子女为未在本市托幼机构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且未在本市以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0—7周岁儿童。

非苏州市户籍的新市民持现居住地居住证,可以前往居住地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 的新市民积分管理受理窗口提出申请。非常熟市户籍的苏州市户籍人员申请参加积分落户的,以公安机关流动人口信息登记为居住依据,无需居住证。

积 分 入 学

新市民办理居住证,且申请时在本市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在本市有合法住所,无住宅类产权房,或自有产权房不符合以房入学要求的,可为其子女申请积分入学。

非常熟市户籍的苏州市户籍人员申请参加积分入学的,以公安机关流动人口信息登记为居住依据,无需居住证。

(1)申请就读公办幼儿园小班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新市民子女必须符合以下年龄规定:幼儿园小班招收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小学一年级招收6周岁(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且未接受过小学教育的儿童(以未获得全国学籍号为准),初中招收应届小学毕业生(未取得初中学籍)。隐瞒学籍信息的取消申请人子女准入资格。

(2)租赁房屋居住和集宿居住的新市民,参加积分管理时,其所住出租房屋和集宿区均须符合备案要求;集宿居住的需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

(3) 以房入学:2021年6月30日前在本市取得自有居住房(指学生本人或父母的产权房,其他形式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均不作为依据) 的新市民,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等有效证件和常熟市户籍儿童同时参加房产对应学校的报名登记。

(4)学历本科及以上新市民的子女入学: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新市民,在本市居住和生活,无住宅类产权房,或自有产权房不符合以房入学要求的,先为其子女申请积分排名入学,排名未准入公办学校的,由市教育部门会同属地政府在属地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今年的积分管理从什么时候开始受理申请,去哪里提交申请?

申 请 时 间

积分落户:1月1日至7月31日

积分入医:6月1日至8月20日

积分入学:3月10日至4月30日

申领市民卡:1月1日至12月31日

申 请 地 点

积分落户、积分入医:前往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新市民积分管理窗口。

积分入学:租赁房屋居住或集宿居住的新市民应到居住地的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新市民积分管理窗口提出申请;有自有产权房而不符合以房入学要求的新市民,须到房产所在地的便民服务中心新市民积分管理窗口提出申请。

申领市民卡:居住在虞山、琴川、常福街道的新市民前往香山北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 (二楼D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130-138号)办理;居住在其他镇(区、街道)的新市民前往居住地市民卡服务分中心办理。

积分落户、积分入学等政策中,有一个前提条件是申请人要有合法稳定住所,这个具体包含哪些类型的住所呢?

《常熟市新市民积分管理办法》 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是指属于本人及直系亲属房屋所有权的住宅房;拥有公有住房租赁证的承租人租住的房屋;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租赁住宅房屋。

积分管理中的积分,具体是怎样计算的?

2021年新市民积分由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等指标构成。已纳入积分管理的新市民,为其未成年子女申请时,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的按就高原则,取夫妻一方的积分。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根据申请人基础分高低进行排名;基础分再次并列的,根据申请人办理居住登记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排名。

1.基础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历、职业资格、职称、兵役情况、对口扶贫)、参加社会保障情况(社保、公积金)、居住情况(房产、居住年限);

2.附加分包括发明创造、表彰奖励、社会贡献、投资纳税、卫生健康等。

3.扣减分包括违法违规和其他行为。

新市民在提交积分申请时,需要准备好哪些材料?如果提交材料之后申请人的居住地发生变化,又该怎么办?

新市民提交积分申请材料分为必备材料和加分材料两类,均需原件。积分落户、积分入医、积分入学、申领市民卡的必备材料各有不同,新市民可以在新市民事务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上查阅积分申请办事指南,里面有详细的说明;加分材料根据《2021年常熟市新市民积分管理计分标准》的规定,结合自身情况,提供相关材料。

重 点 提 醒

申请人提交积分落户、积分入医的申请后,在申请截止日期前有加分项目发生变化的(如社保、公积金、居住年限等)或有新增加分项目的,需前往新市民积分管理窗口刷新信息或提交材料以取得积分。

新市民提出申请后,在申请积分落户、积分入医、积分入学截止日前,其居住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跨镇(街道) 变动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已办理居住地址变更的居住证以及积分办理回执单,及时前往新居住地的镇(街道) 便民服务中心新市民积分管理窗口办理住址变更手续。

新市民在提交了积分申请之后,这些申请是不是都能通过,比如入学、入医都能获得准入呢?积分入学:积分入学是按照学校和年级来对申请人积分进行排名的,每个学校的入学指标数和申请人数不同,准入的分数也不同。如A学校有20个指标数,申请该学校的有30人,那这30人中积分排前20名的,就能获得准入资格。(各学校入学指标数由教育局在6月30日前公布)

积分入医:苏州市医疗保障部门根据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支平衡情况,综合考量新市民子女入医所需的基本条件,每年设定达标积分值,经苏州市政府批准后于当年6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

积分落户:苏州市公安机关会同苏州市发展和改革部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公共资源的实际情况,区分市辖区和县级市等不同区域,每年确定新市民落户达标积分值,报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于8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

友 情 提 醒

新市民事务中心网站 (http://www.csxsm.cn/)、新市民事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csxsm2014)上都有相关的政策、活动介绍及咨询,并及时更新发布相关公告,欢迎大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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