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年6月10日
发布人: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副所长高剑
主题:公安部出台的三个新规定和新办法政策解读今年4月到5月,公安部先后推出3项规定办法,针对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制度、交通违法记分制度等进行进一步的改革和完善,并推出了多项便民利企的新措施,今天我们请来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副所长高剑,为大家详细解读这些最新实施的规定和措施。
问:新的规定和办法出台后,我们在驾照考试、私家车的登记使用上会有哪些变化?
答:今年4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62号令)、《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163号令),以及5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64号令)3个公安部部门规章,进一步改革完善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制度,调整优化交通违法记分制度,并对公安部近年来已推出的69项交管改革措施予以固化,推进改革成果制度化、法制化。同时,回应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再推出9项便民利企新措施,办实事、惠民生、促发展。
四项驾考领证便利新措施
■推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
对在户籍地以外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考”,无需要再提交居住证明。
■恢复驾驶资格考试“跨省可办”
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不满两年的,申请人可以向全国任一地申请参加科目一考试,恢复驾驶资格。
■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项目
对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增驾其他小型汽车准驾车型(C2增驾C1),或者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增驾其他类型摩托车的(F增驾D、E,E增驾D),只需要考科目二和科目三。
■新增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
新增准驾车型“轻型牵引挂车(C6) ”, 允 许 驾 驶 小 于4500KG的汽车列车。这里需要说明一下,申请增加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要求已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才能申请增驾。另外,原持有A2驾驶证,但因年满60周岁或者自愿降级已经注销原A2驾驶证的,若现在有驾驶轻型牵引挂车需求的,无需考试可直接向驾驶证所在地车管所申请签注C6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三项车辆登记便利新措施
■推行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
对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在出厂时查验车辆,实现生产企业与公安交管部门共享车辆信息的,但目前仅北京、常州、合肥、深圳等10个城市,11家生产企业部分型号车辆试点注册登记生产企业预查验,群众办理注册登记时免予交验机动车。另外,进一步积极推行互联网登记服务新模式,实现网上售车、网上选号、网上登记,便利群众快捷上牌。
■推行小客车登记全国“一证通办”
对在户籍地以外办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办”,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明。但是对于已经实施小客车总量调控的地方,仍需按当地政策执行。
■推行车辆信息变更“跨省通办”
对变更货车加装尾板、残疾人用车加装辅助装置、小客车加装行李架、变更车身颜色等情形,群众可以在车辆所在地申请办理,无需返回登记地验车。
两项减证便民服务新措施
■推行申请资料和档案电子化
申请资料电子化采集、档案电子化管理、机动车转籍、驾驶人考试等信息网上转递,实现交管业务办理“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
■推行部门信息联网共享核查
与税务、银保监、交通运输、医疗机构等部门信息联网,共享车购税、交强险、营运资质、体检等信息,群众办理业务时免予提交相关证明凭证。
问:这些政策的调整优化会给广大市民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那么除了刚才您介绍的这些便民措施,公安部出台的这三个新规定和新办法,还有哪些新的亮点?
答:新部令实施后,除上述九项利民便民措施外,驾考、机动车登记、计分制度也有不少变化:
■驾驶证实习期新变化
原139号令中对于驾驶证实习期是这样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新取得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实习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应当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考试。
现调整为:机动车驾驶人初次取得汽车类准驾车型或者初次取得摩托车类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取消了增驾取得同类型驾驶证的实习期。另外实习期结束不再进行实习期满考试了,群众无需再往返驾驶证所在地进行实习期满考试。
■严格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安全准入管理
一是严格“两客一危”重点车辆管理。严格登记审查,对登记使用性质为危险货物运输、公路客运、旅游客运车辆的,公安交管部门与交通运输部门联网核查运输资质,加强部门协同,严格规范管理。严格嫌疑调查,对机动车登记发现车辆涉嫌非法生产、拼装、改装、被盗抢骗等嫌疑的,公安交管部门启动调查程序,严格追究违法违规责任。
二是严格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管理。严格申请条件,将禁驾大中型客货车的情形由三种增加到七种,新增对有毒驾、再次酒驾、危险驾驶构成犯罪等人员,禁止申请增驾。严格满分学习,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记满12分的,严格满分学习和考试要求,增加学习时间,提高考试难度,加强重点管理。
■完善道路交通违法记分管理制度
一是推行学法减分措施。对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且经考试合格,或者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符合扣减记分条件的,可以从已累积记分中扣减记分,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可扣减6分。
二是优化调整记分分值。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记12分的前提下,根据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影响的程度,降低了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删除了驾车未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记分。
三是调整满分学习考试制度。严格多次记满12分驾驶人学习和考试,对一个记分周期内多次记满12分的,延长学习时间,增加学习内容,增加考试科目,对多次违法驾驶人加强教育管理。此外,对于交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给予警告处罚的,免予记分。
■机动车驾驶证电子版写入新部令,规范化、制度化申领流程。
问:去年,本市公安交管部门也推出了多项便民利企的举措,这些措施目前的实施情况如何?
答:常熟车管所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深化党史教育成果,深入推进公安“放管服”各类便民利民服务措施,优化车驾管业务服务,自去年12项放管服新措施实施以来,切切实实在车驾管方面为群众带来了实惠,特别是以下几方面:
■驾驶证电子化。电子驾驶证与纸质驾驶证具有同等效力,驾驶人可通过全国统一的“交管12123”手机App申领电子驾驶证,在办理交管业务、接受执法检查时出示使用,并拓展客货运输、汽车租赁、保险购置等社会应用场景,为驾驶人及相关行业提供在线“亮证”服务,更好便利群众办事和驾车出行。自去年实行以来,仅苏州地区累计审核通过电子驾驶证70985笔。
■推行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实行车辆交易登记一地办理、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方便群众在车辆转入地直接办理交易登记手续,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更好促进二手车流通,推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便利老年人线上线下办理交管业务。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使用亲友的“交管12123”手机App账号,由亲友代办网上机动车牌证、驾驶证业务,提升老年人办理交管业务便捷性。优化窗口服务流程,推行在车辆管理所等公安交管服务窗口设立老年人办理业务绿色通道或者专门窗口,鼓励为老年人提供免费代办服务。
■推行办理交管业务网上委托。在办理机动车登记、补换领驾驶证、车辆牌证等交管业务时,申请人不方便本人现场办理的,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无需再出具纸质委托书,减少证明材料,方便群众即时委托、远程委托、异地委托办事。
问: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比如防疫物资的运输、民生物资的保障、生产物资的流转,都是大家十分关心的,对此我们有没有推出相应的措施,更好地保障物流畅通?
答:今年疫情期间,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推出疫情防控期间公安交管服务便民利企6项措施,便利疫情防控物资、民生物资、产业链供应链生产物资和春耕生产物资等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全力保障民生服务。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实形势,常熟车管所积极落实公安部便民利企措施,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贯彻落实重点车辆驾驶人“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为关系民生、疫情防控需求的车辆、驾驶人及时对接服务需求,开辟专场,“特事特办”,全力做好服务保障。
■推行交管业务“延期办”。
群众因疫情,机动车逾期未检验、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审验的,统一延长3个月办理期限,至7月底截止,最大限度减少群众出入人员密集场所。延期办理期间,对机动车逾期未检验、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审验的不予处罚。
■推行驾驶证业务“容缺办”。
群 众 可 以 登 录“交 管12123”App,进行驾驶证期满换证容缺办理,也就是先进行驾驶证换证,允许申请人在疫情结束后补交身体条件证明。
■推行交管业务“网上办”。
全面落实补换领驾驶证、补换领号牌、申领临时号牌、事故快处等34种业务网上办理,保证网上业务及时受理、及时办结,提升群众网上办事体验。